申請注冊商標
什么是商標?
我國對商標的定義為:
商標(英文TradMark),是指生產者、經營者為使自已的商品或服務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務相區別,而使用在商品及其包裝上或服務標記上的由文字、圖形、字母、數字、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,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所构成的一种可視性標志。
世界知識產權組織(World Intellectnal Proporty Organization ,簡稱WIPO)對商標的定義為:商標是用來區別某一工業或商業企業或這种企業集團的商品的標志。
國際保護工業產權協會(AIPPI)在柏林大會上曾對商標作出的定義:"商標是用以區別個人或集体所提供的商品及服務的標記"。
法國政府在其《商標法》中則表述為:"一切用以識別任何企業的產品、物品或服務的有形標記均可視為商標"。
商標具有的特征為:
(1)商標是用于商品或服務上的標記,与商品或服務不能分离,并依附于商品或服務。
(2)商標是區別于他人商品或服務的標志,具有特別顯著性的區別功能, 從而便于消費者識別。商標的构成是一种藝術創造。
(3)商標是由文字、圖形、字母、數字、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,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的可視性標志。
(4)商標具有獨占性。使用商標的目的就是為了區別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務,便于消費者識別。所以,注冊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具有專用權、受到法律的保護,未經商標權所有人的許可,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与該注冊商標相同或相類似的商標,否則,即构成侵犯注冊商標權所有人的商標專用權,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(5)商標是一种無形資產,具有价值。商標代表著商標所有人生產或經營的質量信譽和企業信譽、形象,商標所有人通過商標的創意、設計、申請注冊、廣告宣傳及使用,使商標具有了价值,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。商標的价值可以通過評估确定。商標可以有償轉讓,經商標所有權人同意,許可他人使用。
(6)商標是商品信息的載体,是參与市場競爭的工具。生產經營者的競爭就是商品或服務質量与信譽的競爭,其表現形式就是商標知名度的競爭,商標知名度越高,其商品或服務的競爭力就越強。
使用在商標上的符號:
TM——商標符,指已經向商標局登記(申請注冊)、或持有人聲明擁有權利的商品商標。
SM——同上,用于服務商標。
® ——注冊符,指已經商標局核准注冊的商標。
商標注冊申請/使用中的基本常識
●哪些人可以申請注冊商標?
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生產、制造、加工、揀選經銷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項目,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,應當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商標。
兩個以上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共同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同一商標,共同享有和行使該商標專用權。
●商標標識可由哪此形式組成?
任何能夠將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可視性標志,包括文字、圖形、字母、數字、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,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,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。
●商品和服務分多少類別,如何分類注冊商標?
根据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最新發布的《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2002版》,商品和服務被分為45大類,每大類中又分若干小類。
申請商標注冊時,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。
可以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申請注冊同一商標,應當按商品分類表提出注冊申請。
注冊商標需要在同一類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,應當另行提出注冊申請。
通俗地講,就是“每個小類一個商標”。
●提交商標注冊手續后,注冊商標是否立即生效,有效期為几年?
提交商標注冊手續后,不能算注冊商標正式生效,應以得到的《商標注冊証》上的日期為准。注冊商標有效期為10年,有效期滿后,可續展注冊。
●注冊商標在使用時,如何正确標注?
使用注冊商標,可以在商品、商品包裝、說明書或者其他附著物上標明“注冊商標”或者注冊標記。
注冊標記有兩种方式:一种方式為“注”字外加“®”;第二种方式為“®”。使用注冊標記,應當標注在商標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。
●在何處可以查詢申請注冊的商標已開始公告審核异議階段?
商標注冊申請人可直接到原商標申請受理机關(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廣告監督机關或商標代理机构)查詢,看是否已在國家商標局印發的《商標公告》中正式公布。